|
下士
|
1#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7-6-17 02:50 显示全部帖子
引用:原帖由 玄冰 于 2007-6-15 11:33 发表 
: [4 k; d7 i8 w呵呵,竟有这等有趣的事?' v u9 \$ p* i, G
建议LZ以后要露天放鞋的话,不防在鞋上留一纸条“此鞋属暂存于此,非遗弃” 1.jeeplive.com' y! s. p5 V! P0 F2 @% x
9 y0 Z7 X1 l8 H9 A* i+ \
: m* h& k0 a+ \% t1.jeeplive.com这样是不行嘀,应该标注“俺有香港脚,欢迎试穿”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