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翘首期盼“燃油税”多年(14年之久),希望能改变目前这种不合理的收费状态。然而左盼右盼,尽然盼来了一个更加不合理的怪胎(车主负担最重的过桥费和高速费不予取消),而且车主的负担更加沉重了。 5 U9 _% u6 ~6 _* f6 Y, P 这也难怪,中国的社会制度本身就是一个怪胎,难免不生出怪胎儿。 . m) P! K" A0 x8 w 且看各媒体对当今“燃油税”改革方案的评论。 作者: 野海狮 时间: 2008-11-25 10:20 标题: 中国青年报:不应借燃油税改革谋利
这段时间,“马上开征燃油税”成为媒体和民众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即将开征的燃油税,可能不是人们之前所想象、所期待的那样。综合近日各媒体的报道,有两点已基本明确:一是燃油税即将开征,用以替代养路费等六项收费,而备受人们关注的过路费、过桥费并不会因此取消;二是通过加油站收取燃油税,税率将在油价的30%至50%之间。 厦门越野联盟' q9 J0 \+ [0 `3 D' ^- I
酝酿了十四年之久的燃油税“马上”要开征的消息并没有获得想象中民意的热捧,反而招致几乎一边倒的质疑。这样的尴尬局面,对于一项从长远来看有益于社会进步的公共政策而言无疑是悲哀的,但细细考虑中国当前语境下民意背后的诸多忧虑和悲怆,这种情形实属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j/ m* i5 @) C6 f' g- s6 u/ B% T5 Z, t
% m, F8 f( S7 c0 o 我们看到,从11月18日权威人士透露“马上”开征的消息,到11月20日发改委急召有关部委和地方诸侯进京商议实施事宜,燃油税此次“上马”似乎不再遥遥无期。然而,这样一个几乎和每一个人利益攸关的重大决策,却在幕后悄然进行,除了媒体挖到的一鳞半爪的信息和个别权威专家的只言片语之外,民众对这个方案本身一头雾水。民意的“寒流”由此形成。 1.jeeplive.com' X* c+ d9 }5 n Q6 E/ s, U% y
; X6 t( S: d, M& _. V 公共政策领域类似改革的神秘感带给民众的基本判断是:这是不是利益集团在用燃油税做幌子而拒绝对目前的高油价进行调整?或者,即将出台的燃油税事实上是牺牲民众利益的一个方案,为了造成生米做成熟饭的既定结果而匆匆推出? " o9 Z1 h' f- f厦门越野联盟- s! t8 H _- W/ J8 U# X( }0 J: ?
从目前来看,民众对燃油税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点疑虑: 6 S$ T! ^2 V3 O; N T) W- q* W4 ?( |& @9 G9 v/ F
首先,燃油税征收的目的是什么。这是必须向公众传达的首要信号。从目前我们知道的信息来看,燃油税承载的改革的光荣与梦想确实很多,有期待通过燃油税的推出改革叠床架屋的收费体系的,有希望通过燃油税达到节能减排的环保宗旨的,更有期待通过燃油税的改革一举打破垄断,形成成品油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如此等等目标,单单“燃油税”能否承担得起? 8 S4 t" B: M! R( A. g6 {厦门越野联盟3 R- H9 B' ?- p( h' X. W
其次,燃油税推出之后,与“油”有关的各种杂七杂八的费用是否真的会取消。从国外的情况来看,不管政策动机如何,出台燃油税最基本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费用的征收环节,各国概莫能外。从11月20日发改委召集会议的公开消息来看,列入取消范围的有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费用,而对民众承担的最“大头”的收费项目——过桥费和高速公路费——却语焉不详。而美国也好,欧盟国家也好,在征收燃油税之后,90%以上的有关路费全部取消。这个此消彼长的关系要是处理不好,恐怕很难获得民众的认同。4 }2 s/ z( Z# a0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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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燃油税的税率如何确定。从目前透露出的信息来看,我国燃油税的税率倾向于30%到50%的低税率,但采取低税率并非出于对民众实际承受能力的充分权衡,而是为高速费和过桥费的继续存在打政策伏笔。既如此,基本可以判定,就税费改革的目的而论,这样的政策伏笔透露出的就是政策本身的失败。如果税率如此确定,意味着相关利益方确保了既得利益的同时,并没有确保民众的利益。 - v/ a8 [* P4 E9 N8 j) S9 Z, L
8 d; Y7 W( a9 L( O. j 第四,如何确保一些特殊用油群体的利益。燃油税在生产环节还是销售环节征收,解决的只是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割问题,并不能解决一些特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在征收燃油税以后,受影响最大的显然不是公务用车,而是出租、公交和农业等领域。燃油税的基本要义是用得越多,征得越多。除了公务用车,影响最大的就是上述领域的相关群体,对于这些群体的利益如何保障,我们目前没有听到方案本身如何考虑和设计。+ W# X0 S0 ]; E+ D! L
酝酿开征中的燃油税,将取代包括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另据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部等部门举行会议,在研究同步取消上述六项收费的同时,还研究决定撤销ZF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高速公路收费显然也不在考虑之列。这意味着,过路费、过桥费最终没有进入燃油税“费改税”范围之中。(《21世纪经济报道》11月21日), S, P) @/ r( s' q+ U
2 I! m7 T/ N! M9 C4 {5 @! p( q! e1.jeeplive.com如果从1994年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算起,燃油税“怀胎”已有14年之久。社会不免期待,燃油税一经问世便应该有超乎众人想象般的成熟。可就在燃油税即将“分娩”的最后时刻,公众却被告知,过路费、过桥费没有进入燃油税“费改税”范围之中。这分明是燃油税在“怀胎”14年之后,还要再让它留一条“尾巴”。1.jeeplive.com- g L2 l, S3 x0 T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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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姜克隽等专家所言,之所以还要留一条尾巴,是因为在施行燃油税之后,一是让小排量汽车使用增多,反而与节能减排相悖;二是让大家都往高速路跑,高速就可能变成低速;三是让征收养路费、过路过桥费人员面临下岗;最后,这是财税部门与交通部门相互妥协的结果。 + Z( {( X( `) l: |* X7 O 4 ]* T2 M D. M4 d专家言之凿凿,闻者却不解其意。他们不提燃油税的诸多好处,却专拣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各界一般认为,燃油税最突出的优点是它所体现的“用路者交费,多用者多交费”的公平性;其次便是有利于环境保护,因为它鼓励人们使用经济型节油车;再次是减少征费成本。如果改征燃油税,从源头收取,则可以杜绝漏收,便于管理;最后,费改税可以方便纳税人。据报道,海南省自1994年1月开始试行“燃油附加费”改革以来,燃油附加费年增加50%,为公路建设和养护筹集了更多的资金,同时简化了收费环节和手续,方便了车主,公路“三乱”现象从源头得以根治。厦门越野联盟: e( U9 _) T' W+ J
: D4 z Q+ ^: m: T: N j厦门越野联盟由此观之,姜克隽等若干人的第一条理由显然是根本不成立的。如果说小排量汽车使用增多与节能减排相悖,那么当前大排量SUV国外减产、国内热销的怪现状就更不符合节能减排精神了;第二条理由也属主观臆断,对此,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第三条理由更难以站住脚。1.jeeplive.com N3 B$ f2 k2 i% V7 Y, [
$ O8 d1 f. E b2 _! a) g" ^( P3 v1.jeeplive.com最后一个理由也最让人倒胃口。为什么燃油税改革方案只是财税部门与交通部门相互妥协的结果,而不是燃油税征收对象即广大车主与财税部门的妥协结果。一个没有车主参与的改革方案注定是不能充分考虑车主利益的。在燃油税最后的“预产期”里,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积极听取广大车主的心声,不要漠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否则,燃油税改革“先天不足”,后天必会“发育不良”。 作者: 野熊 时间: 2008-11-25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