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楠 2004-11-9 12:31
[转帖]为“机动车负全责”而离婚第一例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员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br>Nfk:t$jd| EnR
昨天,在出版社工作的梁小姐跟结婚4年的丈夫正式协议离婚。据梁小姐称,致使两人婚姻“破裂”的原因是对“机动车负全责”这一规定将要实施的担心。<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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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从此不再开车<br>#~$Uw;vp4G%S
梁小姐告诉记者,她丈夫是一公司经理,自己的收入也不错,家里所有资产上百万,生活十分优越。结婚4年来,她和丈夫一直都很恩爱,两人还有一个1岁多的孩子。但是,自从新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机动车负全责”这一项规定却让两人萌生不安。<br>lm#Rt,K2vz
“我们觉得这一条规定太不合理了!”梁小姐说,“现在你不去撞人,但别人来撞你怎么办?总不能让司机负全责啊!”梁小姐的丈夫担心万一出事了,高额的赔款会对家里经济状况造成打击,加上梁小姐的车技并不熟练,所以其丈夫“勒令”她从此不能再自己开车,上下班都由他接送或打车。<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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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生活在一起<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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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梁小姐说,两人为此事准备了很久,“他在两个月前向我提出这个想法,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立即就同意了。”梁小姐口气轻松地说,“毕竟他是为了家里着想,要不他怎么会把全部财产都转给我?我没有感到难过,因为我们现在还跟普通夫妻一样。”离婚前,其丈夫把自己名下的上百万财产都转给了梁小姐,个人财产就只剩下一部车。<br>z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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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我们已经签字离婚,但我们还生活在一起,我俩的感情依然没受到影响。”梁小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们这样做,家里人都反对,觉得难以理解。但有些事情很难说,我们不希望万一出事时,责任不在我们却要赔四五十万,再说孩子以后读书还得用钱呢!”<br>